tóng-àn:Heo Jeong.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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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o_Jeong.png (376 × 538 像素,檔案佔量: 188 KB,MIME類型: image/png)
這是對Wikimedia Commons引來的一份檔案。伊佇hia ê kì-su̍t-ia̍h頂面的資訊顯示對下底. |
Khài-iàu
Soat-bêngHeo Jeong.png |
English: Then-Mayor of Seoul and later Head of Government of South Korea, Heo Jeong |
Ji̍t-kî | 攝於1957年12-goe̍h14日 |
Chhut-chhù | http://contents.archives.go.kr/next/pages/viewer/archive.jsp?archiveEventId=0014389466 |
Chok-chiá | Seoul Metropolitan Office |
Siū-khoân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
該檔案在大韓民國(南韓)因著作權期限屆滿而處於公有領域 。
根據南韓著作權法第39至44條,大韓民國政府司法管轄區內的所有版權作品在作者死亡後70年(多位作者以最後一位作者死亡計算)或以機構名義公開發表7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 (1957年之前為死亡後30年,2013年之前為死亡後50年) 對於音頻檔案和廣播,創作完成後70年保護期結束。根據著作權法第四章第5節: 鄰接權的保護期從以下日起開始生效,存續期為自下一年該日起70年:
這適用的版權作品為1963年1月1日前死亡的作者,或1963年1月1日前名稱公開的機構。 1976年12月31日之前出版的照片或其他類似形式的攝影作品或其底片,現在在大韓民國(南韓)已進入公有領域,因為其版權期限已在那裡到期;除非照片是複製藝術作品的版權,或者插入學習或藝術作品的照片僅為其作品製作或讓其製作作品。 有一種特殊情況:根據民法以及其他法律規定,著作權人死後沒有繼承人或者法人或機構解散後,其產權歸國家所有。該作品還必須在美國也屬於公有領域。(根據第49條)你必須增加美國公有領域標籤顯示為何這個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 |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
This work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because it meets three requirements:
有關於背景資訊,請參考非美國著作權的解釋。
注意:本標籤不應用於錄音檔案。 |
14 12 1957
檔案歷史
揤日期/時間,看彼時陣的檔案.
日期/ 時間 | 細張圖 | 寸尺 | 用者 | 註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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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 2013年3月1日 (拜5) 00:10 | 376 × 538(188 KB) | wikimediacommons>Illegitimate Barrister | Sharpened and desaturated |
影像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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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資料
這个檔案有伊的資訊,可能是相機抑掃描機用的。
若改過這个檔案,資訊就無完全對著。
水平解像度 | 37.8 d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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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解像度 | 37.8 dpc |
檔案改變的日子佮時間 | 2013年3月1日 (拜5) 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