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解析度 (SVG ùng-giông, chék-cháung: 200 × 211 chuông-só, ùng-giông duâi-nâung:3 KB)
Khài-iàu
Siū-khoân
|
本檔案採用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條款授權。
- 授權方式及範圍
- 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機關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
- (一)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機關標誌之提供。
(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 (三)部分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或其他著作,經機關特別聲明須經同意方可使用者。
|
|
English ∙ 日本語 ∙ русский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 +/−
|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
|
中華民國《 著作權法》:
- 第九條 (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國營事業之著作不在此限。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亦可能在其他管轄區,屬於公有領域。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圖像,請另參見Template:PD-ROC-Traffic Signs及Template:PD-ROC-Road Markings。
公有領域
中華民國政府公有領域
//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ROC_Central_Election_Commission_Logo.svg
|
|
添加單行說明來描述出檔案所代表的內容
檔案歷史
揤日期/時間,看彼時陣的檔案.
| 日期/ 時間 | 細張圖 | 寸尺 | 用者 | 註解 |
現在 | 2016年10月15日 (拜6) 08:12 | | 200 × 211(3 KB) | wikimediacommons>Akira123 | 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
影像連結
這个檔案有伊的資訊,可能是相機抑掃描機用的。
若改過這个檔案,資訊就無完全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