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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ài-iàu
Siū-khoâ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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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瑞典照片在瑞典屬於公共領域,因為以下情況之一適用:
- 該作品是非藝術性的(新聞等),並且創作於1974年1月1日之前(SFS 1960:729, § 49a)。
- 攝影師未知,也無法追蹤,作品創作於1954年1月1日之前(SFS 1960:729, § 44)。
如果攝影師在1954年之前去世,則應使用 {{PD-old-70}}代替此標籤。
你必須增加美國公有領域標籤顯示為何這個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 請注意少數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期為70年以上:墨西哥為100年,牙買加為95年,哥倫比亞為80年,瓜地馬拉與薩摩亞為75年,而這些國家不實施較短期限法則,因此該圖片可能在這些國家不被認為是公有領域。宏都拉斯的著作權期限一般為75年,但該國實施較短期限法則。對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為法國利益戰死的法國人(更多資訊)、二戰期間參與過蘇德戰爭(俄羅斯稱之為偉大的衛國戰爭)的俄羅斯人,以及蘇聯時期遭到鎮壓,而死後獲得平反的犧牲者(更多資訊),這些人的作品著作權期限會有所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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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照片受到 意大利的《 著作權與鄰接權保護法》(下稱著作權法)的規定,因為該照片曾於意大利創作,或是依據意大利法律定義下(著作權法第189條)的意大利人所創作。
意大利法律針對「藝術攝影作品」與「簡單照片」做出明確的區別(著作權法第2條第7項)。藝術攝影作品的保護期限為作者過世後70年(著作權法第32-1條),而簡單照片的保護期限為創作日起20年(著作權法第92條)。
依據著作權法規定,簡單照片為「從攝影或類似方式獲得的人物、自然或社會生活的環節、元素或事件照片,包含複製具象藝術作品與電影劇照(著作權法第87條)。」
如果本影像 符合簡單照片的定義,於1976年以前出版,且沒有於1989年3月1日前標注版權,則該照片在回溯日期起,於意大利不受版權保護,且在美國處於 公有領域( 美國法典第17編第10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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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不適用於不將 短期法則應用於意大利作品的國家。特別是,只有在以下情況下,這些才在美國屬於公共領域:
العربية ∙ català ∙ Deutsch ∙ English ∙ español ∙ français ∙ magyar ∙ italiano ∙ 日本語 ∙ македонски ∙ português ∙ русский ∙ sicilianu ∙ 中文 ∙ 中文(简体) ∙ 中文(繁體) ∙ 中文(臺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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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 sn un negretto, ho un osso in testa con le labbra rosso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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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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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時間 | 細張圖 | 寸尺 | 用者 | 註解 |
現在 | 2012年2月17日 (拜5) 16:11 | | 280 × 396(80 KB) | Materialscientist | higher resolution from http://www.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literature/laureates/1959/quasimodo.html?print=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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