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us reus

Lohankhapedia (自由的百科全書) 欲共你講..。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Actus reus (latin (): Actus reus (/ˈæktəs ˈreɪəs/),huān-tsuē hîng-uî, hi̍k-tsiá kiò-tsòguî-hāi hîng-uî; 漢語 (hàn-gú): 犯罪行為,危害行為), ū-tang-sî-á kiò-tsò huān-tsuē ê guā-pōo in-sòo hi̍k-tsiá khik-kuan in-sòo, ()huat-lu̍t latin語tang-tiong "ū-tsuē hîng-uî" (guilty act) ê術語 (su̍t-gú), tng-teh hông tsìng-bîng tshiau-tshut ha̍p-lí huâi-gî kah mens rea "ū-tsuē sim-lí" (guilty mind)) (sio)結合 (kiat-ha̍p) (teh)England and Wales, Canada, Australia, India, Kenya, Pakistan, Philippines, South Africa, New Zealand, Scotland, Nigeria, Ghana, Ireland, Israel (kap)美國 (Bí-kok)等等 (tíng-tíng)國家 (kok-ka) (in) (khiā) ()英美 (ing-bí) (huat)頂懸 (tíng-kuân) (ê)刑法 (hîng-huat)司法 (su-huat)管轄 (kuán-hat) (khu) (sóo)產生 (sán-sing)行事 (hîng-sū)責任 (tsik-jīm)。咧美國, (ū)一寡仔 (tsi̍t-kuá-á)犯罪 (huān-tsuē)益閣 (iah-koh)需要 (su-iàu)猶閣 (iah-koh)需要政盟 (tsìng-bîng) ()tuah情況 (tsîng-hóng)佮/或者 (hi̍k-tsiá)直接 (ti̍t-tsiap) ()actus reus引起 (ín-khí)的所需要結果 (kiat-kó)證明 (tsìng-bîng)

定義 (Tīng-gī)[修改]

英國 (Ing-kok) (huat)當中 (tang-tiong)的actus reus (hām)mens rea (tsit)兩个 (nn̄g-ê)術語源自 (guân-tsū)Edward Coke所淺術 (tshián-su̍t)原則 (guân-tsik) (tsik)是actus non facit reum nisi mens sit rea[1] ("除非 (tû-hui) ( (in)) 的思想 (su-sióng) ()有濟 (ū-tsuē)若無 (nā-bô)行為 (hîng-uî)袂當 (bē-tàng) (hōo) (lâng) (tsuē)); 因此 (in-tshú),有濟的一般 (it-puann) (tshik)chhì是需要政盟思想 (mens rea) 和行動 (hîng-tōng) (actus reus) 結合的時陣 (sî-tsūn)產生 (tsi)過錯 (kuè-tshò),有濟或者 (khó)責備 (tsik-pī)證據 (tsìng-kì)

為著 (Uī-tio̍h)實施 (si̍t-si)破站 (phuà-tsām) "actus reus",必需 (pit-su)一个 (tsi̍t-ê)行為或者行動。各種 (Kok-tsióng)英美發 (tuì)行為的定義 () (kâng); 毋過 (m̄-koh)一般來講 (lâi-kóng),行動 (action) 或者行動 (act) 是 "自願 (tsū-guān)或者 (hui)自願的之體 (tsi-thé)運動 (ūn-tōng)".[2]Robinson (sòo)California (àn) (Robinson v。 California, 370 U.S。 660 (1962)) 當中,美國做高 (tsuè-ko)法院 (huat-īnn)裁定 (tshâi-tīng)California (tsiu)一項 (tsi̍t-hāng)立法 (li̍p-huat) (kóng)食毒 (tsia̍h-to̍k) (tsiá)違法 (uî-huat) (tse)顛都 (tian-to)違憲 (uî-hiàn)的; 因為 (in-uī)食獨 (tsia̍h-to̍k)者的新份 (sin-hūn)本身 (pún-sin) (pīng) ()一種 (tsi̍t-tsióng)行為; 因此嘛毋是犯罪行為。評論 (Phîng-lūn) (guân)Dennis Baker按呢 (án-ne)斷言 (tuàn-giân):

註解 (Tsù-kái)[修改]

  1. Coke, chapter 1, folio 10
  2. Model Penal Code § 1.13(2)

參考 (Tsham-khó)文獻 (bûn-hiàn)[修改]

  • Coke, Edward (1797). Institutes, Part III. 
  • Dubber, Markus D。 (2002). Criminal Law: Model Penal Code. Foundation Press. ISBN 1-58778-178-6. 
  • Volker Helmert: Der Straftatbegriff in Europa。 Duncker & Humblot, Berlin 2011, B。 Der Straftatbegriff in England, S。 93–100。

參閱 (Tsham-ua̍t)[修改]

  • Common law
  • Rei vindicatio
  • Robinson v。 California
  • Tatbestand (構成 (kòo-sîng)要件 (iàu-kiānn)/構成要件)

外部 (Guā-pōo)連結 (liân-kiat)[修改]

Wikibooks有關係[[b:Actus reus in US Criminal Law:US Criminal Law|]]的教材佮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