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Hiong-káng)特別 (Te̍k-pia̍t)行政區 (Hêng-chèng-khu)政府 (Chèng-hú)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般 (it-poaⁿ)簡稱 (kán-chheng)做 (chò)香港特區 (Te̍k-khu)政府 (香港特區政府) 或者 (he̍k-chiá)是 (sī)港府 (Káng-hú) (港府),是中國 (Tiong-kok)香港特別行政區的 (ê)行政 (hêng-chèng)部門 (pō͘-bûn)的統稱 (thóng-chheng)。佇 (Tī)1997年 (nî)7月 (goe̍h)1號 (hō)進前 (chìn-chêng),英屬 (Eng-sio̍k)香港的行政機關 (ki-koan)號做 (hō-chò)香港政府 (英文 (Eng-bûn): 方 (Hong)公 (Kong)Government)。根據 (Kin-kì)香港基本 (Ki-pún)法 (Hoat)的規定 (kui-tēng),香港特區政府照原 (chiàu-goân)使用 (sú-iōng)大部分 (toā-pō͘-hūn)原有 (goân-iú)的制度 (chè-tō͘)。香港政府的首長 (siú-tiúⁿ)是行政長官 (Tióng-koaⁿ),管轄 (koán-hat)下跤 (ē-kha)由 (iû)濟濟 (chē-chē)為 (ūi)共長 (kiōng-tiúⁿ)所 (só͘)管理 (koán-lí)的國 (kok)政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