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k-bū-īⁿ Tâi-ôan Sū-bū Pān-kong-s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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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的職責 [修改]
組織 ,指導 ,管理 ,協調 國務院各 部門 ,各省份 ,主地區 ,直核市 的對臺工作;檢查 了解 各地區 ,各部門貫徹執行 黨中央 ,國務院對臺方針政策的情況 。
- 研究台灣
形勢 佮兩岸 關係 發展 的動向 ; 協調有關 部門研究,初步 制定涉臺 的法律 ,法規 ,統一 協調涉臺法律事務。
按焦 國務院的部署 佮授權 ,負責 參 台灣當局 (包括 伊 授權的社會 團體 )談半 ,簽署 協議 文件 的準備 工作。
- 管理協調兩岸
通郵 ,通航 ,通商 事務; 負責對臺宣傳 ,教育 工作佮有關台灣工作的新聞 發佈 ;注理 涉臺的重大 事件 。
會同 有關部門統一協調佮指導對臺經貿 工作佮兩岸金融 ,文化 ,學術 ,體育 ,科技 ,衛星 等等 國 領域 的交流 合 合作 ,協調兩岸人員 來往 ,考察 ,研討 的工課 佮1寡仔 有關國際 會議 的涉臺工課。
完成 國務院吩咐 的其他 空 khè。
內部 機構[修改]
祕書局 (人事局 )綜合局 研究局 新聞局 經濟局 港澳 涉臺事務局 交流局 聯絡局 - 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