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 (Kok-iú)企業 (khì-gia̍p) (國有企業),國營 (kok-êng)企業 (國營企業),公營 (kong-êng)事業 (sū-gia̍p) (公營事業),公營企業 (公營企業), '公共 (kong-kiōng)企業 (公共企業),是 (sī)指 (chí)由 (iû)政府 (chèng-hú)投資 (tâu-chu)抑 (ia̍h)參與 (chham-ú)控制 (khòng-chè)的 (ê)企業。若準 (Nā-chún)用 (ēng) "公營" (公營) 稱呼 (chheng-ho͘),通常 (thong-siông)毋但 (m̄-nā)指一 (chi̍t)个 (ê)國家 (kok-ka)的中央 (tiong-iong)政府抑聯邦 (liân-pang)政府投資抑參與控制的企業,嘛 (mā)涵蓋 (hâm-kài)地方 (tē-hng)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國有企業做為 (chò-ûi)一種 (chióng)生產 (seng-sán)經營 (keng-êng)組織 (cho͘-chit),形式 (hêng-sek)同時 (tông-sî)具有 (kū-iú)營利 (êng-lī)法人 (hoat-jîn)家 (ka) 公益 (kong-ek)法人的特點 (te̍k-tiám)。伊的 (I-ê)營利性 (êng-lī-sèng)體現 (thé-hiān)國有企業的設立 (siat-li̍p)通常是為著 (ūi-tio̍h)欲 (beh)實現 (si̍t-hiān)國家調節 (tiâu-chiat)經濟 (keng-chè)的目標 (bo̍k-piau),起 (khí)着 (tio̍h)調和 (tiâu-hô)國民 (kok-bîn)經濟國 (kok)方面 (hong-bīn)發展 (hoat-tián)的作用 (chok-iō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