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Sin-ka-pho)共和國 (Kiōng-hô-kok)憲法 (Hiàn-hoat) (新加坡共和國憲法) 是 (sī)新加坡的 (ê)最高 (chòe-ko)法律 (hoat-lu̍t)。現行 (Hiān-hêng)的憲法佇 (tī)1965年 (nî)8月 (goe̍h)9號 (hō)生效 (seng-hāu),源自 (goân-chū)1963年頒佈 (pan-pò͘)的 "新加坡邦 (Pang)憲法" (新加坡邦憲法)。憲法本文 (pún-bûn)是新加坡憲制性 (hiàn-chè-sèng)法律中 (tiong)的約束性 (iok-sok-sèng)法源 (hoat-goân)之一 (chi-it),其他 (kî-thaⁿ)約束性法源包括 (pau-koat)憲法的司法 (su-hoat)解說 (kái-soeh)佮 (kap)一寡 (chi̍t-kóa)其他法令 (hoat-lēng); 非約束性 (hui-iok-sok-sèng)法源包括軟法 (nńg-hoat),憲法慣例 (koàn-lē)佮國際 (kok-chè)公法 (kong-ho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