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府 (臺灣府) 是佇台灣清國時代開始設置的父。永曆十五年 (1661年),鄭成功設置承天府,永曆三十七年 (1683年),鄭克松現國歸順大清,格轉東康熙二十三年 (1684年),改承天府做臺灣府。 1885年臺灣建省進前,臺灣府是清國時代的台灣地方行政的內政上權統治官署衙門,位佇今仔日的臺南市,所以台灣嘛是台南的舊名,到今,臺南人猶是以訃城自居。
1875年設臺北府了後,臺灣府縮小管轄範圍至中台灣佮南台灣; 1885年臺灣建省, 1887年設臺南府了後,臺灣府縮小管轄範圍至台灣中部,並將伊的事務轉移至福建台灣承宣布政使師。
臺灣府的梓官是臺灣知府,建省前後分別受臺灣道,福建台灣布政使佮福建台灣巡撫等官職制約。 1895年,台灣被清國政府依照馬關條約割讓予大日本帝國了後,臺灣府不再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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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府4縣3廳 (1723 ~ 18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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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府8縣5廳 (1875 ~ 18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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