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國行政法 (日語: 清国行政法 (しんこく ぎょうせいほう/Shinkoku Gyōseihō)),是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所組織佮贊助以來進行之舊慣調查計畫,所出版的 "清國行政法" 策積內容攏總分6-Pang-bô͘:Ill,佇1905年至1913年之間分別出版。 İ的目的咧以 Pang-bô͘:Ill Pang-bô͘:Ill Pang-bô͘:Ill概念,並掰稱台灣日治時期前的 Pang-bô͘:Ill行為咧日本統治了後具有何種法律上的效力; 並且進一步解明大清帝國的立法體例,政府組織,各種行政類型的法律關係.[1]
編鑽經緯[修改]
清國行政法的主要編撰者是 Pang-bô͘:Ill; 並有編輯委員資如 Pang-bô͘:Ill,Pang-bô͘:Ill,Pang-bô͘:Ill等人; 日後才的人攏成做日本漢學界重要的學者。Pang-bô͘:Ill伊其根據多德國行政法教科書體例編寫的 "行政法講義" (行政法講義) 為藍本,進行 "清國行政法" (清國行政法) 之編鑽,其間並且夾雜諸多中國古典之摘要遍單。頭先開始由各編輯委員會寫成初稿iauau,閣予 Pang-bô͘:Ill統籌增刪,成做咱所講 “Oda流” 文體。本計畫佇1903年10月咧Kyoto大學內底設佇研究室開始編鑽,歷時10年告成。第1冊汎論出版了後,有當時中國留日學生登虎 (鄭萀),陳與年 (陳與年),梁濟棟 (梁濟棟) 等等人事翻譯做中文,自按呢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便委請專人共第1冊翻譯做中文,並且遊 Pang-bô͘:Ill添加行政法倒圇一章。
本冊雖然校費經年,而且予人代; 毋kuh出版了後清帝國已經覆亡,因此所有的內容隨即成做法制史上的歷史遺跡。惟其所摘錄之典籍好如沿海,儼然成為文獻減鎖之寶庫。並且追著傳統中國管制詳細解說,因此後來成做日本漢學界的重要參考書。日本學者 Pang-bô͘:Ill和 Pang-bô͘:Ill八分別著有詳細轉倫佮題解,探索伊的智識形成史以給佮台灣總督府其他舊慣調查事業互相之間有牽連。
內容將節[修改]
- 第1 Pang-bô͘:Ill: 行政法規,行政組織,官吏法,裁判制度
- 第2慣: 內務行政 (1)
- 第3慣: 內務行政 (1)
- 第4慣: 內務行政 (1),軍務行政
- 第5慣: 司法行政,財務行政 (1)
- 第6慣: 財務行政 (2)
Gotō Shinpei授意了後,開始進行 Pang-bô͘:Ill的翻譯。
註解[修改]
- ↑ 織田萬 主編,"臨時台湾旧慣調査会第一部報告 清国行政法",巌松堂書店版,1936年. (日本語)
參考文獻[修改]
-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1996年). 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臺北: 中央研究院. (漢語)
參閱[修改]
外部連結[修改]
- 『臨時台湾旧慣調査会第一部報告 清国行政法』1936年巌松堂書店版(国立国会図書館數位館藏)(日本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