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ô-mn̂g-p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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鵝毛筆 (Gô-mn̂g-pit)[1] (英語 (Eng-gí): quill) () (chi̍t) (khoán)寫字 (siá-jī)家私 (ke-si),是利用 (lī-ēng)大隻 (tōa-chiah)鳥仔 (chiáu-á)燙棕 (thǹg-chang) (ê) (poe)鳥毛 (chiáu-mn̂g) (flight feather) 做的 (chò--ê)

歷史 (Le̍k-sú)[修改]

台灣 (Tâi-oân)[修改]

(Kah)17世紀 (sè-kí)荷蘭人 (Hô-lân-lâng) ()台灣的教育 (kàu-io̍k) (ū)關係 (koan-hē)在地 (chāi-tē)原住民 (goân-chū-bîn) (ēng)鵝毛筆, (kàu)18世紀清國人 (Chheng-kok-lâng)記述 (kì-su̍t) (lāi) (iáu) (koh)記錄 (kì-lio̍k)怹的 (in-ê)寫字功夫 (kang-hu)

參照 (Chham-chiàu)[修改]

  1. John Macgowan (1883). "Quill". 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 of the Amoy dial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