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Lí)仁貴 (Jîn-kùi) (李仁貴) 1900年 (nî) - 1947年,臺北市 (Tâi-pak-chhī)參議員 (chham-gī-oân),二二八 (Jī-jī-pat)事件 (sū-kiāⁿ)處理 (Chhú-lí)為員會 (Uî-goân-hoē)圍員 (uî-goân)。國民黨 (Kok-bîn-tóng)掠人 (lia̍h-lâng)的 (ê)時 (sî)予人掠起 (lia̍h--khí),失蹤 (sit-chong)。
李仁貴的資料 (chu-liāu)較 (khah)少 (chió)。伊 (I)捌 (bat)開 (khui)幾 (kúi)間 (keng)公司 (kong-si), 1946年當選 (tòng-soán)臺北市參議員。二二八事件的時,伊加入 (ka-ji̍p)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Úi-goân-hoē)做 (chò)委員 (úi-oân),伊嘛 (mā)是 (sī)去 (khì)均發次 (Kun-hoat-chhù)看 (khoàⁿ)二二八事件的兇手 (hiong-chhiú)有 (ū)掠去來 (lia̍h-khì--lâi)無 (b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