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lí gō͘-bi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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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 (tiat-ha̍k)斯理 (su-lí)誤謬 (gō͘-biū) ()1 (chióng)形式 (hêng-sek)誤謬 (formal fallacy): 因為 (in-ūi)演繹 (ián-e̍k) (deductive) 論政 (lūn-chèng) (argument) (ê)結構 (kiat-kò͘)重耽 (têng-tâⁿ)戴著 (tì-tio̍h)論政無效 (bô-hāu)總是 (Chóng--sī)一般 (it-poaⁿ)論述 (lūn-su̍t)常在 (chhiâng-chāi) ()任何 (jīm-hô) (ū)問題 (būn-tê)的論政,所以 (só͘-í)除了 (tû-liáu)形式誤謬以外 (í-goā)原仔 (oân-ná) ()演繹以外的誤謬。

論政誤謬的 ()[修改]

Argumentum ad nauseam
重複 (Tiông-ho̍k)論點 (lūn-tiám)稱百擺 (chheng-pah-pái) (lâi) "證明 (chèng-bêng)" () (chin)政治 (Chèng-tī)人物 (jîn-bu̍t)定定 (tiāⁿ-tiāⁿ)使用 (sú-iōng)論證法 (lūn-chèng-hoat)
Argumentum ad hominem
攻擊 (Kong-kek)提出 (thê-chhut)論政的 (lâng)達成 (ta̍t-sêng)反駁 (hoán-pok)論政的目標 (bo̍k-piau); "人信 (jîn-sin)攻擊"。
草人 (Chháu-lâng)
刁故意 (Thiau-kò͘-ì)尉毆 (ut-áu)對手 (tùi-chhiú)的論點 ( (chò)草人),來成做 (chiâⁿ-chò)反駁的對象 (tùi-siō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