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簡單講,是咱人前出世就有,是自然權利。按照自然法的解說,人權是所有的人攏有,袂當刣捒擲掉的權利。支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自由佮維持合理的生活品質,是做人的基本條件。
咱講假使有一種權利是未得取消或者提掉的,按呢這就是咧講這種權利袂使予人提來書舍,提來買賣,伊無需要受人批准,嘛無人會當限制。可比講,一个人袂使共家己賣予人做爐,因為無人有權按呢做,包括伊分身。
若欲講權利分身是一个範圍真闊的概念,按呢,權利就有百百種,每一種權利的性質佮內涵凡勢就無仝款。有的人認為一切權利攏是袂當人為來共伊取消抑是擲掉,不而過嘛有人無同意這種觀點,怹認為並毋是所有的權利攏袂使去共取消。自古早到甲這陣,無仝觀點的歹別就是按呢不斷咧相諍 ,直直咧理論。
總是,有的權利,佇一般正常的情況之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比論生存權,起訴權,毋做人奴隸的權利,毋予人篇的權利,毋受人凌遲 (凌佇) 的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修改]
聯合國佇1948年發表 "世界人權宣言" (http://www.unhchr.ch/udhr/lang/chn.htm)。這是一套人權的標準,是專工咧比較各國政府,各組織團體佮每一个人對hiōng相之間的行為,按怎來相處佮包容的。世界人權宣言提出1个概念:
佇功能獲利的人權是普遍存在的,不可分割的,自出世就已經具備的。
世界人權宣言明確限制國家的行為,國家對公民的義務 (雙層的含義,嘛包括權利在內)。
世界人權宣言的主要內容路尾原仔增加2本具備法律約縮力的公約:
其他較重要的人權公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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