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í Sūi-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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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漢 (Suī-hàn) (李瑞漢) 1906 ()1947年台灣 (Tâi-oân)竹南 (Tek-lâm) (lâng)臺北市 (Tâi-pak-chhī)律師公會 (Lu̍t-su-kong-hoē)會長 (hoē-tiúⁿ)

教育 (Kàu-io̍k)[修改]

日本 (Ji̍t-pún)中央 (Tiong-iong)大學 (Tāi-ha̍k)法科 (hoat-kho)出鋏 (chhut-giap)1930年通過 (thong-koè)司法科 (su-hoat-kho)考試 (khó-chhì)當來 (tǹg-lâi)臺北 (Tâi-pak) (chò)律師 (lu̍t-su)將戰 (Chiong-chiàn) (āu)繼續 (kè-sio̍k)做律師 ()做臺北市律師公會會長。

二二八 (Jī-jī-pat)事件 (Sū-kiāⁿ)[修改]

1947年3 (goe̍h) (chhe)10憲兵 (hiàn-peng) (lâi)怹嘲 (in-tau) () (i) (kap) (in)小弟 (sió-tī)瑞峰 (Suī-hong) (李瑞峰) 佮伊 (ê)病友 (pēng-iú) (Lîm)連宗 (Liân-chong) (林連宗) (lia̍h) (khì)失蹤 (sit-chong) (Saⁿ) (ê) (lóng) ()律師。伊 ()二二八事件 () (chhap)啥物 (siáⁿ-mi̍h)。伊 (ē)予人掠去, (ū)可能 (khó-lêng)是伊 (ūi)病院 (pīⁿ-īⁿ)辯護 (piān-hō͘),去得失 (tek-sit) (tio̍h)國民黨 (Kok-bîn-tóng)軍官 (kun-koan)利用 (lī-iōng)二二八事件報福 (pò-h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