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衙 (草衙) 是台灣高雄市的一个地方,屬前鎮區管內。
地理[修改]
草衙會當分新草衙佮舊草衙。新草衙下底有仁愛里,德昌里,平等里,平昌里,明禮里,信義里,信德里,明道里參部分明義里; 若舊草衙和明正里佮明孝里,閣有一部份草衙里。明義里有一份算新佛公 (新佛公) 謝里,草衙里有一部分屬佛公 (佛公) 管內。遮講的佛公,嘛會當算是草藝地區的一份[1]。
歷史[修改]
照清國時代尾期的鳳山縣採訪冊所計,本莊有觀音寺1間[2]。
1920年的時草衙設做大字行政區,屬小港庄管[1], 1939年的時有人口616人, 105予[3]。
1940年,高雄市對區 (區)[4]的系統內面新設草衙區,下底和草衙佮佛公兩个大字[5]。
注跤[修改]
- ↑ 1.0 1.1 林玲如 (2007). 高雄市草衙地區聚落發展與變遷之研究(終戰後—2006) (碩士 thesis). 國立臺南大學 台灣文化研究所.
- ↑ 盧德嘉 (1894). 鳳山縣采訪冊.
- ↑ 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 (1940). 昭和十四年末 臺灣常住戶口統計.
- ↑ 1935年台灣開始使用這款佮原行政區共存的區衛.
- ↑ "告示 高雄市告示第二十六號". 高雄市報. 632. 1940-10-01.
相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