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律 (tsìng lu̍t; 漢語: 九章律 (正律)) 是漢朝的主要發率之一。
苗術[修改]
漢朝kèn立了後,漢高祖劉邦監級全國的形勢; 感覺 "Pang-bô͘:Ill,不足來遇間"[1]。自按呢另蕭何參照 Pang-bô͘:Ill "此旗宜於者,作率久 Pang-bô͘:Ill"[2]。九章律是咧李魁的法經陸phen个基礎頂懸[3] 加上 "予率" 予籍,副稅,婚姻的發率), "興率" (爭發徭役, siâñ防守備的發率), "救律" (魚馬蓄目,驛傳的發率),攏總久章; 史稱 "九章律"。
註解[修改]
- ↑ 《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漢語)
- ↑ 《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引扬雄的《解嘲篇》:“甫刑靡敝,秦法酷烈,圣汉权制而萧何造律,宜也。”。一說是皋陶,《论衡͘谢短篇》中说:“九章谁所作也?彼闻皋陶作狱,必将曰皋陶也……或曰萧何也。 (漢語)”
- ↑ 《晋书͘刑法志》(漢語)
參考文hèn[修改]
- 《中国法制史》,蒲坚 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ISBN 7-304-02441-0,第六章第三节。(漢語)
- 胡银康《萧何作九章律的质疑》(漢語)
參閱[修改]
外部lên-ket[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