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âi-oân Ji̍t-pún sî-tāi ê hêng-chèng-k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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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Tâi-oân)日本 (Ji̍t-pún)時代 (sî-tāi) (ê)行政區 (hêng-chèng-khu)攏總 (lóng-chóng)歷經 (le̍k-keng) (cha̍p) (pái)更動 (keng-tōng) (Ùi) (chi̍t)開始 (khai-sí)1895 ()的 " (saⁿ) (koān) (thiaⁿ)",一直 (it-ti̍t) (kàu)最後 (chòe-āu)1926年的 " (gō͘) (chiu)三廳"。值得 (Ta̍t-tit)注意 (chù-ì) () (hām) (chêng) (kúi)區衛 (khu-ōe)相比 (sio-pí), 1920年 (hit)擺的區衛 (só͘)持續 (chhî-sio̍k)時間 (sî-kan)上長 (siōng-tn̂g)的, () ()相當 (siong-tong)程度 (thêng-tō͘) (siōng)影響 (éng-hióng) (liáu)戰後 (chiàn-āu)國民 (Kok-bîn)政府 (Chèng-hú)佇台灣的行政 (hêng-chèng)區衛。

另外 (Lēng-goā) (tòe)1920年的州郡 (chiu-kūn) (sin)地名 (tē-miâ)規劃 (kui-ōe) (kap)號名 (hō-miâ)部分 (pō͘-hūn)台灣的古早 (kó͘-chá)地名嘛綴 (i) (chò)改變 (kái-piàn)比論 (Pí-lūn)打狗 (Táⁿ-káu) (kái)高雄 (Ko-hiông); 阿猴 (A-kâu)改做屏東 (Pîn-tong); 錫口 (Sek-kháu)改做松山 (Siông-san); 枋橋 (Pang-kiô)改做板橋 (Pán-kiô); A公店 (kong-tiàm)改做岡山 (Kong-san); 媽宮 (Má-kiong)改做馬公 (Má-kong)等等 (téng-téng)而且 (jî-chhiáⁿ)多數 (to-sò͘)保留 (pó-liû)到今 (kàu-taⁿ)

(Kok)時期 (sî-kî)的行政區畫分 (ōe-hun)[修改]

日本時代初期 (chho͘-kî)的1895年到1898年,台灣行政區衛因為 (in-ūi)穩定 (ún-tēng)統治 (thóng-tī)需要 (su-iàu)變化 (piàn-hoà)相當頻繁 (pîn-hoân)

公元 (Kong-goân)紀年 (kì-liân) 日本年號 (liân-hō) 行政區衛 公元紀年 日本年號 行政區衛
縣制 (Koān-chè)時期 1895年5 (goe̍h) ~ 1895年8月
明治 (Bêng-tī)28年5月 ~ 28年8月
三縣一廳 廳制 (Thiaⁿ-chè)時期 1901年11月 ~ 1909年10月
明治34年11月 ~ 42年10月 二十 (jī-cha̍p)
1895年8月 ~ 1896年3月
明治28年8月 ~ 29年3月 一縣 (nn̄g)民政支部 (bîn-chèng-chi-pō͘)一廳 1909年10月 ~ 1920年8月
明治42年10月 ~ 大正 (Tāi-chèng)9年8月 十二 (cha̍p-jī)
1896年4月 ~ 1897年6月 明治29年4月—明治30年6月 三縣一廳 州制 (Chiu-chè)時期 1920年9月 ~ 1926年6月
大正9年9月—大正15年6月 五週 ()
1897年6月 ~ 1898年6月
明治30年6月—明治31年6月 (la̍k)縣三廳 1926年7月 ~ 1945年10月
大正15年7月—昭和20年10月 五週三廳
1898年6月 ~ 1901年4月
明治31年6月—明治34年4月 三縣三廳
1901年5月 ~ 1901年11月
明治34年5月—明治34年11月 三縣 ()

縣制時期 (1895年 ~ 1901年)[修改]

三縣一廳[修改]

日本軍對 (kun-tùi)猶未 (iáu-bōe)登陸 (teng-lio̍k)台灣進前 (chìn-chêng) (chiū)佇5月21 ()公佈 (kong-pò͘)台灣總督府 (Chóng-tok-hú)假條例 (Ké-tiâu-lē) (台灣總督府假條例) 佮台灣總督府假條例制定 (Chè-tēng) (台灣總督府假條例制定),提供 (thê-kiong)相關 (siong-koan)政令 (chèng-lēng)法源 (hoat-goân) (pēng)佇6月28號公佈臺灣島 (Tâi-oân-tó)地方 (Tē-hng)假官制 (Ké-koaⁿ-chè)制定件 (Chè-tēng-kiāⁿ) (台灣島地方假官制制定件), 7月3號公佈地方官 (Tē-hng-koaⁿ)假官制制定件 (地方官假官制制定件) (lâi)畫設 (ōe-siat)地方行政區, (í) (Chheng)政府時代的三 ()直隸州 (ti̍t-lē-chiu) (ûi)基礎 (ki-chhó͘),畫分三kōng一廳,並佇縣之下 (chi-hā) (siat) (ū)12支廳 (chi-thiaⁿ):

  • 臺北縣 (Tâi-pak-koān): 家人 (Ke-lâng)支廳,宜蘭 (Gî-lân)支廳,淡水 (Tām-chúi)支廳,新竹 (Sin-tek)支廳
  • 臺灣縣 (Tâi-oân-koān): 苗栗 (Biâu-le̍k)支廳,彰化 (Chiang-hoà)支廳,埔里 (Po͘-lí)支廳,雲林 (Hûn-lîm)支廳
  • 臺南縣 (Tâi-lâm-koān): 嘉義 (Ka-gī)支廳,鳳山 (Hōng-soaⁿ)支廳,恆春 (Hêng-chhun)支廳,臺東 (Tâi-tang)支廳
  • 澎湖島廳 (Phêⁿ-ô͘-tó-thiaⁿ)

不過 (Put-kò)按呢 (án-ne)的畫分 (soah)受限 (siū-hān)紛擾 (hun-jiáu)的台灣社會 (siā-hōe)無法度 (bô-hoat-tō͘)有效 (ū-hāu)實行 (si̍t-hêng)

一縣兩民政支部一廳[修改]

台灣總督府針對 (chiam-tùi)新竹以南 (í-lâm) (ê)地區 (tē-khu)因為接管 (chiap-koán)上的困難 (khùn-lân), su0iàu分方 (hun-hong)佇地方地理 (tī-lí)上的配合 (phòe-ha̍p)所以 (só͘-í)廢止 (hòe-chí)臺灣縣佮臺南縣,成立 (sêng-li̍p)台灣民政支部佮臺南 (Tâi-lâm)民政支部,下底 (ē-té)出張所 (chhut-tiuⁿ-só͘) (出張所):

  • 臺北縣: 家人,宜蘭,淡水,新竹5个支廳。
  • 台灣民政支部: 苗栗,鹿港 (Lo̍k-káng)埔里社 (Po͘-lí-siā),雲林4个出張所。
  • 臺南民政支部: 嘉義,安平 (An-pêng),鳳山,恆春,臺東5个出張所。
  • 澎湖島廳

三縣一廳[修改]

六縣三廳[修改]

三縣三廳[修改]

三縣四廳[修改]

廳制時期 (1901年 ~ 1920年)[修改]

二十廳[修改]

十二廳[修改]

州制時期 (1920年 ~ 1945年)[修改]

大正9年 (1920年) 9月1號 (khí),台灣實行臺灣 (Tâi-oân)總督府 ()47號所發佈 (hoat-pò͘)州廳 (chiu-thiaⁿ)管轄 (koán-hat)區域 (khu-he̍k) (kap)制度 (chè-tō͘)如下 (jû-hā):

五週三廳時期的台灣行政區圖

戰後的改制 (kái-chè)[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