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 (臺南縣) 是台灣佇日本統治時代初期 (1895年 ~ 1901年) 的一个縣級的行政區。期間捌改制做臺南民政支部 (臺南民政支部)。
因為台灣佇日本統治初期的行政區時常咧調整,所以臺南縣的範圍嘛定定有變化。頭先規劃的範圍是這馬的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佮花蓮縣。佇1901年臺南廳設立前,臺南縣管轄的範圍是這馬的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佮屏東縣北部。
歷史[修改]
1895年6月28號,對清朝統治時代尾期的臺灣府佮台東直隸州改制來的,管轄區涵蓋台灣中部,包含這馬的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佮花蓮縣,但是並無包含原來臺南府管轄的澎湖廳。這時,臺南縣下bin6閣設有安平,鳳山,恆春佮臺東4个支廳。不過,彼當時的日本當局並無法度有孝控制台灣南部,共年的8月24號改制做臺南民政支部,而且嘉義地區改由台灣民政支部管轄,下面規劃設立安平,鳳山,恆春佮臺東4个出張所。綴日本軍隊沓沓南下,臺南府城佮恆春縣城攏被佔領了後,臺南民政支部才正式佇臺南府城成立; 廳社使用清朝時代的巡道署 (巡道署),並接受台灣民政支部的嘉義出張所。
1896年4月1號,臺南民政支部閣改回做臺南縣,下底的出張所嘛改做支廳。隔轉冬6月10號,佇全台灣改制做6縣3廳的時,臺南縣干焦村這馬的臺南市南部佮高雄市東北部,其中嘉義支廳變做嘉義縣,鳳山佮恆春支廳改做鳳山縣,臺東支廳變做臺東廳。
1898年6月28號, 6縣3聽閣改做3縣3廳,嘉義縣佮鳳山縣閣再並入臺南縣。 1901年5月10號,恆春廳對臺南縣分拆出來,成做3縣4廳的第4廳。共年的11月11號, 3縣4聽閣改制做20廳,廢止臺南縣,分拆做嘉義廳,鹹水港廳,臺南廳,鳳山廳,番薯寮廳佮阿緱廳6个廳級的行政區。
相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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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縣1廳 (1895年 ~ 189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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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縣3廳 (1897年 ~ 189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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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縣4廳 (1898年 ~ 190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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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廳 (1901年 ~ 190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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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廳 (1909年 ~ 19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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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州3廳 (1920年 ~ 194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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