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是中華民國 (台灣) 臺北市上權層級的行政機關; 佇中華民國政府的架構中,是直轄市的自治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同時嘛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的事項,伊的自治監督機關是行政院。臺北市政府內部設有32个乙級機關, 112个字級機關, 12个區公所, 236間各級學校, 14間幼稚園,另外猶有經營3京市營事業機構; 編制內的員工人額攏總有7萬外人。 (讀全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