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 (Au-chiu)評議會 (Phêng-gī-hoē) (英語 (Eng-gí): Council of Europe,法語 (Hoat-gí): Conseil de l'Europe /kɔ̃ˈsɛj.də.lˈœʁɔp/,德語 (Tek-gí): Europarat /ɔɪ.ˈʁoː.pʰaˌʁaːtʰ/) 是 (sī)1个 (ê)有 (ū)47个會員 (hoē-oân)國 (kok)的 (ê)歐洲國際 (kok-chè)組織 (cho͘-chit)。伊 (I)有成功 (sêng-kong)佇 (tī)1950年 (nî)制定 (chè-tēng)歐洲人權 (Jîn-koân)公約 (Kong-iok)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這个 (chit-ê)公約佇後來 (āu--lâi)成做 (chiâⁿ-chò)歐洲人權法院 (Hoat-īⁿ)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的基礎 (ki-chhó͘)。
伊的總部 (chóng-pō͘)佇法國 (Hoat-kok)的Strasbourg,倚 (oá)法國佮 (kap)德國 (Tek-kok)的交界 (kau-kài)。本底 (Pún-té)怹 (in)開會 (khui-hoē)的所在 (só͘-chāi)是Strasbourg大學 (Tāi-ha̍k)ni̍h號做 (hō-chò) "University Palace" 的大樓 (toā-lâu),自 (chū)1977年怹就 (tō)攏 (lóng)踮 (tiàm)離 (lī)市中心 (chhī-tiong-sim)約其略 (iok-kî-lio̍k)2公里 (kong-lí)的歐洲電同 (Tiān-tông) (Palais de l'Europe) 聚會 (chū-hoē)佮辦公阿 (pān-kong--a)。
歐洲評議會歡迎 (hoan-gêng)歐洲的民主 (bîn-chú)國家 (kok-ka)加入 (ka-ji̍p),欲 (beh)做 (chò)伊的會員,就 (tio̍h)接受 (chiap-siū)法治 (hoat-tī)的原則 (goân-chek),確實的 (khak-si̍t-tek)保障 (pó-chiòng)基本 (ki-pún)的人權佮公民 (kong-bîn)个自由 (chū-iû)。
歐洲評議會佮歐洲聯盟 (Liân-bêng)理事會 (Lí-sū-hoē)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猶 (iah)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 是無仝 (bô-kâng)的機構 (ki-kò͘),伊並 (pēng)無 (bô)附屬 (hù-sio̍k)佇歐洲聯盟的下跤 (ē-k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