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ong-hoâ Bîn-kok Chèng-h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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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 (Tiong-hôa)民國 (Bîn-kok)政府 (Chèng-hú) (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 (ê)主權 (chú-koân)國家 (kok-ka)政府因為 (in-ūi) (i)實際 (si̍t-chè) (siōng)統治 (thóng-tī)範圍 (hoān-ûi)只有 (chí-ū)台灣 (Tâi-oân)澎湖 (Phêⁿ-ô͘)金門 (Kim-mn̂g) (kap)媽祖 (Má-chó͘)4 (ê)主要 (chú-iàu)島嶼 (tó-sū)所以 (só͘-í) (chin) (chōe)外國 (gōa-kok) () ()這个 (chit-ê)政府號做 (hō-chòe)台灣當局 (tong-kio̍k) (台灣當局)。中華民國政府目前 (bo̍k-chêng)運作 (ūn-chok)根據 (kin-kì) ()1947 ()制定 (chè-tēng)中華民國憲法 (Hiàn-hoat),佮1991年正定 (cheng-tēng)憲法增修 (Cheng-siu)條文 (Tiâu-bûn)

中華民國政府的中央 (tiong-iong)政府 (û)一府 (It-hú)五院 (Ngó͘-īⁿ) (一府五院) (lâi)組成的 (cho͘-sêng--ê); 其中 (kî-tiong)的 "一府" 是代表 (tāi-piáu)總統府 (Chóng-thóng-hú), "五院" 是行政院 (Hêng-chèng-īⁿ)立法院 (Li̍p-hoat-īⁿ)司法院 (Su-hoat-īⁿ)監察院 (Kàm-chhat-īⁿ)考試院 (Khó-chhì-īⁿ),佮 (in)各自 (kok-chū)下級 (hā-kip)部門 (pō͘-bûn)這款 (Chit-khoán)中央政府的分配 (hun-phòe)模式 (bô͘-sek)按照 (àn-chiàu)當初時 (tong-chho͘-sî) (Sun)中山 (Tiong-san)制定的五權 (Ngó͘-koân)憲法精神 (cheng-sîn)。佇地方 (tē-hng)政府封面 (hong-bīn)原本 (goân-pún)分做 (hun-chòe) (séng) (省), (koān) (縣),佮 (hiong) (鄉) 3 (kip); 1998年,省的層級 (chân-kip) ()虛級化 (hi-kip-hòa),目前原本設置 (siat-tì) (chāi)省政府 (séng-chèng-hú)下底 (ē-té)的縣佮 (chhī) (市) (lóng) (hām)直轄市 (ti̍t-hat-chhī)仝款 (kāng-khoán) ()中央政府直接 (ti̍t-chiap)統管 (thóng-koán)

中央政府[修改]

中央政府的部門分配。

總統府[修改]

行政院[修改]

立法院[修改]

司法院[修改]

考試院[修改]

監察院[修改]

地方政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