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語 (中華民國國語) 是中華民國規定的現代標準漢語,主要由北京話發展來的,文字用繁體字,主管機關是中華民國教育部。雖然號做 "國語",毋過只是事實上的官方語言佮文字,並佇部分發率中提及伊的地位,比論 "法院為審判時應該用國語"。大將運輸工具播音時,國語,閩南語,客家語的法定地位相共,監樂人員工作時原積愛用國語。原底的使用範圍是中國全境,毋過綴1949年海峽兩岸的分地分立來速限至中華民國實際統治的臺澎金馬使用; 經過半世紀以上的演化,致使中華民國國語已經和伊的發源代中國大陸這馬使用的普通話無啥相共。台灣民間佇國語的口語使用上,會和政府的規範存在部份差異,是區別各地漢語的規範,有時陣會叫做 "台灣華語" 的名; 壓 "台灣國語" 是指有台語腔口的國語。
中華民國自1912年建國開始,佇語言政策上主要的國語運動發展,一開始佇1913年制定出來的國語號做 "老國音",與中國南北國語言的特色,嘛有入聲,並定立注音符號等標準。一得到1923年 "國語統一籌備會" 明確國音愛與實際存在的口語語音做為標準,根據北京話語音做國語標準音的基礎,刣除了不利拉丁化的北京話讀音了後形成,並對1920年代的白話文運動,國語法典持續推動教1940年代。佇小學國語科課程標準設立方面,承續自1902年的國語文獨立設科,至1920年定名 "國語", 1968年確立國語科課程標準的組織架構。政治思想的要球自1936年加入, 1948年刣除。歷年來國語科佔小學教學科目總時數的平均百分比是30%,壓讀冊上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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